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花园片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
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花园片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
概况
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花园片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XCWZ-CGJT-2021163
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花园片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187000.00元
最高限价:18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套)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挑茶叶上北京人物形象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米 |
1 |
套 |
40000 |
40000 |
含创意设计、制作、安装
|
2 |
茶马古道马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 |
1 |
套 |
46000 |
46000 |
3 |
茶马古道人物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 |
1 |
套 |
32000 |
32000 |
4 |
茶壶雕塑(创作)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3.5~4.5 |
1 |
套 |
69000 |
69000 |
5 |
合计 |
|
187000 |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近三个月指2021年7月-2021年9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 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11-4 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11-4 0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0-19起至2021-10-22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含的内容:
(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
(2)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3)上述(1)、(2)点中提供的材料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4、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文件首页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其他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清
联系电话:0731-86202185
地址:长沙县金井镇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志忠
电话:0731-86788808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___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备案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7月—2021年9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花园片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元,最高限价:187000.00元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套)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挑茶叶上北京人物形象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米 |
1 |
套 |
40000 |
40000 |
含创意设计、制作、安装
|
2 |
茶马古道马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 |
1 |
套 |
46000 |
46000 |
3 |
茶马古道人物雕塑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1.85~2 |
1 |
套 |
32000 |
32000 |
4 |
茶壶雕塑(创作) |
1、玻璃钢仿古铜色
2、安装尺寸3.5~4.5 |
1 |
套 |
69000 |
69000 |
5 |
合计 |
|
18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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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制作及施工、安装、维护、税费、利润等整个项目制作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计入总报价。任何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漏报的费用,将被视为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得调整。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设计方案提交给采购人审核,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成交人实施前的最终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对已完工的建安工程保护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
4、施工水、电等由采购人负责,临时设施、工地通讯等由成交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人必须按行业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5、施工前,成交人必须对本采购的主要材料进行送样确认;采购人有权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本工程施工材料、工艺等进行检测,如不符合相关规范,成交人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项目验收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项目质保期要求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 付款人: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2)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由成交人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5%质保期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